朗源股份(300175):股东股份质押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36:36 中财网
原标题:朗源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本次股份质押的质权人为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4年5月17日,公司接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分别将持有的17,000,000股、59,952,96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 (如是, 注明限 售类型)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起 始日质押 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用 途
新疆尚龙17,000,00032.20%3.61%2024年 5月16 日-杭州东方行 知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满足上 市公司 生产经 营、偿 还债务 等
王贵美59,952,960100%12.73%2024年 5月16 日-  
合计 76,952,96068.25%16.35%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质 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 押股份数量占其 所持占公司 总股本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股)(股)股份 比例比例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标 记数量 (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新疆尚龙52,800,00011.21%35,800,00052,800,000100%11.21%00.00%00.00%
王贵美59,952,96012.73%059,952,960100%12.73%00.00%00.00%
杭州东方 行知股权 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112,752,96023.95%35,800,000112,752,960100%23.95%00.00%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表格中各分项之和可能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相关说明
1、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新疆尚龙基本信息
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3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戚大武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000751752318P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尚龙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72.434,273.66
负债总额5,500.005,500.00
项目2023年1-12月 (未经审计)2022年1-12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1.24-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60.22
(2)王贵美基本信息
王贵美,女,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目前已退休;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合计持有112,752,9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按截至今日收盘价计算市值约为14.86亿元。

(3)一致行动人东方行知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43,14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3MAD8MKD3XY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科城街180号1幢2层213-2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晟行知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曹宇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行知”)控制公司112,752,96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东方行知为公司控股股东。

2、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本次质押借款,一部分用于偿还前期收取的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转让价款、一部分用于支付购买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对价。

3、预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1.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6%。

4、本次高比例股份质押是为确保出质人在与东方行知签署的《借款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

5、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目前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7、除公司拟与新疆尚龙指定的主体上海虞长翊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外,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不存在资金往来、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疆尚龙持有的35,800,000股公司股份被质押给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将质押给东方行知。

2、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的股份质押情况,并督促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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