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002738):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8:51:04 中财网
原标题:中矿资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0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号锐中心 39层 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平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0人,代表股份 132,434,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8.35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数 13,695,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89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数 118,738,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455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 8,254,817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 721,556,877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郭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案
(1)《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32,329,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3%;反对 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8%;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24,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75%;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7%;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8%。

(2)《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32,304,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4%;反对1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7%;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699,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17%;反对10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4%;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8%。

(3)《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2,329,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3%;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8%;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24,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75%;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7%;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8%。

(4)《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31,574,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07%;反对834,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04%;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969,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19%;反对834,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23%;弃权 25,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8%。

(5)《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32,328,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00%;反对1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7%;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22,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36%;反对10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4%;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6)《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24,953,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518%;反对6,661,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00%;弃权 818,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7,348,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141%;反对6,661,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597%;弃权 818,6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262%。

(7)《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32,308,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55%;反对10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7%;弃权 20,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03,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08%;反对10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4%;弃权 20,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22,377,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065%;反对10,050,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891%;弃权 5,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72,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673%;反对10,050,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198%;弃权 5,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9)《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32,349,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8%;反对 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8%;弃权 5,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43,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7%;弃权 5,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2,353,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9%;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8%;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4,747,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4%;反对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7%;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22,28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399%;反对10,142,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587%;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684,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05%;反对10,142,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56%;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22,28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399%;反对10,142,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587%;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684,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05%;反对10,142,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56%;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22,28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399%;反对10,142,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587%;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684,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705%;反对10,142,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56%;弃权 1,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2、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总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至提案 7、提案 9、提案 11至提案 13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的同意票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提案 8和提案 10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的同意票数达到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全部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连任第六届独立董事吴淦国先生、易冬女士,第六届独立董事宋永胜先生和第五届独立董事薄少川先生分别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晏国哲律师和郭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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