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00257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9:16:10 中财网
原标题:德力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以微信方式向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施卫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文兵先生、高利芳女士、卫树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员,其中独立董事高利芳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永伟先生、王文兵先生、程英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刘永伟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施卫东先生、俞乐先生、程英岭先生、张达先生、黄小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请俞乐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聘请张达先生、程英岭先生、胡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同意聘请吴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同意聘请童海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聘期为三年,自2024年5月17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监事的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简历:
胡军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学士学位。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凤阳县招商局副局长、淮滨新区招商局局长。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任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胡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健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曾任公司审计部科员、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组组长、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审计部部长及财务总监。2023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童海燕女士 1985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2月至今被聘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月被聘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4月被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书后续培训。

截至目前,童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童海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233121
办公电话:0550-6678809
传真号码:0550-667886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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