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2:00整 2、召开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椭圆形大楼二楼阶梯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蔡渊松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305,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5,043,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09%。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305,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5,043,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0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47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2,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股份总数0.140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47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2,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股份总数0.1409%。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董事5人,监事2人,高级管理人员3人及证券律师2人。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5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5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三、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六、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七、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八、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3.0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3.0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九、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94,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0%;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094,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0%;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4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477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63,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4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477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黎晓慧、黄佳曼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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