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9:16:15 中财网
原标题:闽灿坤B: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2:00整
2、召开地点: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椭圆形大楼二楼阶梯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蔡渊松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305,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5,043,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09%。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305,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5,043,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8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0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47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2,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股份总数0.1409%。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474,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2,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936%。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61,301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股份总数0.1409%。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董事5人,监事2人,高级管理人员3人及证券律师2人。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5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50,6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45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三、202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六、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七、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八、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2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6%;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3.0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397,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9161%;反对76,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3.0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九、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94,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0%;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094,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0%;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4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4771%。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263,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42%;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477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5,279,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448,5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13%;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黎晓慧、黄佳曼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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