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4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二)2024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 3月 4日至 2024年 3月 14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截至 2024年 3月 1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4年 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项说明 1、外籍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为规范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外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管理,确保激励股票期权登记至相关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根据外籍激励对象的护照等身份证明信息,将部分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姓名规范表述如下:
鉴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文中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4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5万股,38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 39.5万份,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5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1,212人调整为 1,174人,其中:限制性股票的人数由 239人调整为 22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4,000万股调整为 3,985万股;股票期权的人数由 1,201人调整为 1,163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100万份调整为 9,060.5万份。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之日: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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