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9:51:37 中财网
原标题:迅捷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迅捷兴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迅捷兴签署了保荐及 承销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迅捷兴业务情况,对迅捷兴开展了 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2023年度,迅捷兴在持续督导期间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迅捷兴在持续督导期间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迅 捷兴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迅捷兴依照相关规定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迅捷兴的内控制度的设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迅 捷兴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迅捷兴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迅捷兴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迅捷兴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迅捷兴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迅捷兴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迅捷兴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6.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04%。主要原因是受复杂动荡的宏观环境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依然疲软,行业竞争愈演愈烈,叠加募投项目投产,新增固定成本尚未被摊薄、智能化工厂大批量板占比增加、新增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影响。从中长期来看未来全球PCB行业仍将呈现增长的趋势。若公司不能通过市场开发、技术创新、工艺革新、提高产能利用率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则公司可能会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革新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及工艺改进,保持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于生产样板的PCB企业来说,由于样板主要应用于客户研发阶段的产品,技术要求高,同时样板企业平均订单面积更小,客户较分散,不同客户的产品技术要求存在一定差异,对PCB样板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目前,国内少数PCB龙头企业,如深南电路兴森科技崇达技术等凭借产品和技术优势,已率先布局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IC封装基板或半导体测试板领域。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量板的制造,目前的产品涵盖了HDI板、高频板、高速板、厚铜板、金属基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等多种特殊工艺和特殊基材产品,但在应用相对高端的IC封装基板和半导体测试板领域尚无布局,公司存在技术研发压力较大的风险。

PCB生产企业主要通过在生产实践中不断研发、积累,形成各自的核心技术。

考虑到未来市场变化、技术变革及公司自身研发过程存在的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等,未来公司若无法保持对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以及对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开发,公司将面临产品研发与工艺技术落后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PCB行业对生产科技属性要求极高,尤其是“样板”企业,不仅需要具备对产品结构、制造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开发的能力,以帮助客户快速完成新产品开发、抢占市场先机,还需要具备满足客户优化产品的设计布局、提升产品稳定性需求的能力。因此,PCB企业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往往需要经过大量的知识体系训练和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耗时较长。而PCB行业内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数量较多,竞争激烈,行业内的人才流动频繁。若未来核心技术人员大面积流失,公司生产经营尤其是新产品研发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生产PCB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和金盐受铜价、石油和黄金的价格影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时未能做好存货管理,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相关风险
印制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为确保环保安全生产,预防环境事故发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面系统地对环保运营进行管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来政府可能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提高环保标准并将对环境污染事件责任主体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罚,公司将对环保设备不断升级,不断完善环保管理及绿色技术创新,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同时,公司不能完全排除由于管理疏忽或不可抗力导致环境事故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的声誉及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3、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及珠海基地的建设,公司的产销规模将快速扩张并同时在多个生产基地开展生产经营。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成本管理、交货稳定性等方面继续保持和提高,可能会出现交货期延长、成本上升、产品稳定性下降等风险。另外,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大幅提高,对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经营管理人才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果行业政策、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相关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将导致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公司在未来高速发展过程中不能稳定、高效地解决由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问题,公司的竞争盈利能力将被削弱,对生产经营以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事故的风险
PCB企业普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工序长、大型机器设备多、生产员工众多的特点,存在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公司存在因安全管理疏忽或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导致的违规操作等原因带来的安全事故的风险。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3,811.7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31.35%,占资产比例为13.32%,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逐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2、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末,存货账面净额为4,085.8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9.27%,占总资产比例为3.94%,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绝对金额随之上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若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和管控存货规模,将增加因存货周转率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3、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欧洲、美洲等境外市场,公司来自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较大,境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外币结算,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PCB行业作为电子工业的基础元器件行业,其供求变化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同时PCB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全球PCB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大陆转移,中国大陆PCB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机,但因成本和市场等优势的逐步缩小,行业大规模扩产,以及环保日趋严苛,中国大陆PCB企业将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全球印制电路板行业集中度不高,生产商众多,市场竞争充分,虽然公司具有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但如果不能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发展与下游行业联系密切,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性较大。如果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贸易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对PCB下游行业如安防、工进而影响PCB行业的需求。若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导致客户PCB产品需求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通过调整客户和订单结构来有效应对,将会造成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3年末2022年度/2022年末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46,411.8044,465.98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6.974,651.44-7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6.993,419.27-8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15.208,223.44-5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226.0068,476.231.09%
总资产103,695.99104,903.76-1.1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35-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35-7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050.26-8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56.98减少5.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1.015.13减少4.1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006.66增加0.34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346.97万元、626.99万元,同比分别减少71.04%、81.66%,主要系:(1)受市场竞争加剧、批量板占比提升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5.62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毛利同比下降2,179.16万元;(2)期间费用同比增加1,327.38万元。

2、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5.20万元,同比减少54.82%,主要系当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票据增多,银行存款减少。

3、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下降71.43%、71.43%和80.77%,主要系当年利润规模下降所致。

综上,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和服务以“多品种、小批量、高层次、短交期”为特色,致力于满足客户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需求,提供从样板生产到批量板生产的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从新产品开发至最终定型量产的PCB需求。

公司是快件样板特色企业,具有一站式服务的先发优势、技术和产品全面、客户资源丰富、产品质量优势、交期优势等特色。2023年度,受PCB行业景气度下降、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利润规模相应有所下降。

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提升技术实力。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3,249.04万元,同比提升9.74%,在高频高速天线、高端服务器、光模块、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人工智能AI等前沿领域投入研发资源并取得突破。

为了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公司持续对相关研发成果申请专利。2023年度,公司新授权国内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同时,公司在盲埋孔板生产技术、服务器板生产技术、挠性板及刚挠结合板生产技术、毫米波雷达技术、光模块板生产技术等技术类别项下新增多项核心技术,技术实力不断增强。

综上所述,2023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为3,249.04万元。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度,公司新授权国内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同时,公司在盲埋孔板生产技术、服务器板生产技术、挠性板及刚挠结合板生产技术、毫米波雷达技术、光模块板生产技术等技术类别项下新增多项核心技术,技术实力不断增强。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21年4月30日募集资金总额253,430,100.00
减:发行费用53,374,922.54
募集资金净额200,055,177.46
加: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50,026.3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070,393.48
其中,2023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987,041.29
减:累计募投项目支出141,849,432.58
其中,2023年募投项目支出83,132,322.29
减:尚未到期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26,164.6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755917304810828活期存款41,185.8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753674742360活期存款338,954.0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4403040160000336590活期存款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755933502310828活期存款946,024.80
合计1,326,164.66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马卓,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573,100股,本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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