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实丰文化 股票代码:002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5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在境内上市公司华昌达(代码:300278)中持股比例为28.03%、安控科技(代码:300370)中持股比例为14.35%、索菱股份(代码:002766)中持股比例为9.8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实丰文化已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新投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9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140%;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新投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新投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5,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实丰文化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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