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30089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9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652号 10号楼 308室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牧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3,03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数量,下同)的 73.73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69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5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4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46,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46,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6,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0%;反对 14,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7%。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对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6,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0%;反对 14,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6,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0%;反对 14,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4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6,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0%;反对 40,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2%;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6,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0%;反对 14,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6,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0%;反对 14,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 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0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3%;反对 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2,0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9%;反对 14,6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3%;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志杰、胡天一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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