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20:51:07 中财网
原标题:泰永长征: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4-03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7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 F栋 4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正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6人,代表股份 134,558,4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2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3人,代表股份 120,013,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7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3人,代表股份 14,545,4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1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 1,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1,2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宋幸幸律师、罗晓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9512%;反对 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04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558,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2.9512%;反对 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048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宋幸幸律师、罗晓丹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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