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002329):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4 - 02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或其原任职的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004,7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9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9,049,335股变更为853,044,61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69,049,335元变更为853,044,61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24年5月18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及材料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7月1日,每日8:30-12:3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 联系人:王婉芳、李宇鸣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联系传真:0771-3221828 邮政编码:530009 联系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