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健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11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以及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监事会运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了 《2023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7.1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7.2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71,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李健、邓翔、张念东、姚少军、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3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津贴》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7,88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梅祥松、郭玉娟回避表决。 7.4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59,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邓翔、张念东、袁媛、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 海市横琴香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运营 实际,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进行编制及汇报。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 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52,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7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0号),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 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598,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李健、张念东、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598,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 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李健、张念东珠海市横琴图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 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 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进行审核,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 12月 31日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72 号)(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74号)。 具体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 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1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仅限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 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 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文艺、郭绮琳 (三)结论性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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