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873132):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21:51:31 中财网
原标题:泰鹏智能: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5月 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建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32,788股,占公司股本的 5.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石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11,466股,占公司股本的 3.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石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11,466股,占公司股本的 3.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凡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1,116股,占公司股本的 0.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凡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1,116股,占公司股本的 0.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孟祥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5,042股,占公司股本的 0.2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耿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1,672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5月 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泽雨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5月 16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8,905股,占公司股本的 0.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聘任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石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凡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孟祥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耿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刘凡军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凡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凡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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