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21,307,933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5,389,000股后股本715,918,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59,421,271.4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继续实施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一致。 2、因公司库存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9,421,271.44元÷721,307,933股=0.0823798元/股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23798元/股。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721,307,933股,扣除截至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5,389,000股后股本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 10股分红金额÷10股,即 59,421,271.44元=(721,307,933-5,389,000)股×0.83元÷10股。 因公司库存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9,421,271.44元÷721,307,933股=0.0823798元/股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23798元/股。 2、关于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事宜 根据2023年12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0.50元/股(含);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5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2,857,142股至5,714,285股。 公司本次在回购期内实施派发现金红利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0.50-59,421,271.44元÷721,307,933 股=10.50- 0.0823798≈10.41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基于以上计算,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10.41元/股(含)。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6,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3,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1元/股的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2,881,844股至5,763,688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于2024年5月28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咨询联系人:罗江龙 咨询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电话:0755-830023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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