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新兴价值 (000520):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原标题:上银新兴价值 :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12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9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6日正式生效,2015年7月30日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基金类别、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新兴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2018年3月31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已履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流程。修订后的合同以及托管协议已于2020年5月23日进行信息披露并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4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2024 3 31 截止日为 年月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18 六、基金的募集..................................................................................................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0 九、基金的投资.................................................................................................. 51 十、基金的业绩.................................................................................................. 66 十一、基金的财产.............................................................................................. 6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70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7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9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十七、风险揭示.................................................................................................. 87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9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94 二十二、其他披露事项...................................................................................... 9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9 二十四、备查文件............................................................................................ 10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其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本基金中特指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是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体 55、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号 3幢 52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层 设立日期:2013年 8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武俊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股权结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武俊先生,董事长,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兼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同业部总经理兼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蕾女士,董事,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员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资金财务部、财务核算中心科长,上海银行天津分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计划财务部管理会计部高级经理、总行计划财务部见习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尉迟平女士,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金融市场部外汇与贵金属部高级经理,金融市场部见习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徐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农业财务司主任科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元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等职务。现任天津中乾景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顾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晓云女士,独立董事,美国中康涅狄格州立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铁道部北京通信讯号工厂助理工程师、北京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工程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外事司副处级调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处级调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德峰先生,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山东省菏泽地区林业局办公室秘书,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外国语学院副书记兼副院长、金融学院副书记,中国证券业协会教材编写与命题委员会委员、培训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城乡发展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家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胡友群女士,职工监事,博士。历任申万宏源证券博士后研究员、上银基金专户投资部副总监、固收研究副总监等职务。现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固收研究总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尉迟平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玲女士,督察长,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曾长期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稼秋先生,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部、金融同业部任职。 廖隽女士,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总监,河北经贸大学学士。曾在农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上海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市南分行公司业务部、漕河泾支行等任职。 陈士琛先生,首席信息官,北京师范大学工学硕士。历任北京师范大学讲师,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北京)系统部系统工程师、测试管理部副总经理、测试三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赵治烨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士。历任中国银河证券北京中关村大街营业部理财分析师。现任上银基金投资副总监,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价值增长 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银丰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高云志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4年 5月 6日至 2015年 5月 25日; 慕浩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5年 1月 27日至 2015年 6月 15日; 常璐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7年 12月 6日至 2018年 3月 2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尉迟平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卢扬先生(权益投研部总监、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翟云飞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吴伟先生(资产配置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蔡唯峰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许佳先生(固收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赵治烨先生(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楼昕宇先生(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报告制度)、内部监控、监督和内部监察。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即: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监控防线;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各部门根据公司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修改本部门内控制度,提交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复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公司内、外部风险,评价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及提出改进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3)控制活动 ① 授权控制。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② 资产分离控制。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③ 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的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与特定客户委托资产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有关银行存款账号、证券账号等分开设置,并分开核算。 ④ 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行为,以便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务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险评定人员与业务办理岗位相分离,基金经理与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岗位相分离等。 ⑤ 物理隔离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研究、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交易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施;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保密守则和监督处罚措施。 ⑥ 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制订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主要包括: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灾难复原计划、资料备份和系统备份措施。灾难复原计划需要随着业务的改变而更新,每年测试及演习一次。 (4)信息沟通 为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告。此外,公司制定针对违规及非法行为的举报机制。员工发现违规或非法行为出现时可视情况越级报告。 (5)内部监控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监督和内部监察 公司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部门规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监察稽核部进行合法、合规审核;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同的执行情况,着重于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监察稽核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运作提供监察标准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监察方面的培训。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063 7103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业务处、证券保险业务处、理财信托业务处、全球业务处、养老金业务处、新兴业务处、客户服务与业务协同处、运营管理处、跨境与外包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内控合规处等 12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共有员工 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3年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33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先后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2017年度“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2019年度“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2021年度“中国最佳数字化资产托管银行”、以及 2020及2022年度“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2022年度,荣获《环球金融》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并作为唯一中资银行获得《财资》“中国最佳QFI托管银行”奖项。2023年度,荣获中国基金报“公募基金25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联系人:敖玲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网址:www.boscam.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区登良路与海德三道交汇处西南角中国华润大厦 46楼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黄文娟 联系电话:021-68475508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韩依金 联系电话:010-67596129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杨天明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汤俊劼 联系电话:0755-22168301 客服电话:95511转 3 网址:https://bank.pingan.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0755-83077185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康青帝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8号 法定代表人:辛树人 联系人:丛嘉益 客服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夏南 联系电话:021-50585353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何倩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廖小满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冯鹏鹏 联系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联系电话:010-62680527 客服电话:400-055-5728 网址:www.hcfunds.com (15)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东航滨江中心 1号楼 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蒋文峥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项阳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弄 15号 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临潼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021-62680166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楼、8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陈良斌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陆瑾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2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号(写字楼)1号楼 4层 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联系人:孙志丹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号 8层 M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联系人:马烨莹 联系电话:021-20700800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6层(集中登记地)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联系人:黄欣文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袁淦燊 联系电话:021-20691819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7层 1701室(电梯楼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丁晗 联系电话:010-61840600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陈冬蕾 联系电话:010-86325104 客服电话:95055 网址:www.duxiaoman.com (28)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B座 21、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王默飞 客服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2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373号 3层 法定代表人:李海超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262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1)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号 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号 8-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随飞 客服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姚巍 联系电话:021-52523573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3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人:刘珂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号楼 7层 710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号楼 7层 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郭希璆 联系电话:010-60842842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3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联系人:李睿豪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3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 12层 01D、02A—02F、03A—0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号招商局大厦 24F 法定代表人:汤蕾 联系人:魏晨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宋子琪 联系电话:025-66996699 客服电话:025-66046166转 849 网址:www.huilinbd.com (40)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16号大华银行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联系人:郑经枢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41)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吴文新 联系人:黄子珈 客服电话:400-803-2733 网址:www.ajwm.com.cn (4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号滨江金融中心 T2栋(B座)26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8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李必文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stock.hnchasing.com (4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号 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号 1807-3室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钱诗雯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4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联系人:胡雯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45)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陈臣 联系电话:010-82086110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tl50.com (4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4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蔡冰晶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4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999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联系电话:029-8721166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5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5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联系人:朱琴 联系电话:021-20315161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合利天德广场 T1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5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 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 41层 法定代表人:戚侠 联系人:王丹妮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5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联系人:史若芬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5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48号 1号楼二十三层 28B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姜帅伯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60)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 10层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京汇大厦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联系人:张入月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6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海银金融中心 4楼 法定代表人:孙亚超 联系人:刘晖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6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联系人:黄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6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左琴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郑楚玲 客服电话:95511转 8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65)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号 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号 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6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狄怡华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6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杨淑涵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6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85863726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7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 50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朱瑛 联系电话:021-61616886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上海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龚张奇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号 3幢 528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刘漠 网址:www.boscam.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奚正辉 电话:(021)50366223 传真:(021)50366733 联系人:孙贤 经办律师:屠勰、孙贤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50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联系人:崔泽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崔泽宇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99 号文注册募集。募集期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35,951,037.76 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223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计算,设立期间募集的有效总份额为235,951,037.76 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44,036.75 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 235,995,074.51 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人基金账户,归投资人所有。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4 年 5 月 6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网站公示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内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