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景泰成长混合A (005352): 鹏扬景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鹏扬景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扬景泰混合 基金代码 005352 下属基金简称 鹏扬景泰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05352 基金管理人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12-20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不适用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0-06-29 基金经理 邓彬彬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阅读本公司最新的《鹏扬景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投资目标 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投资范围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主要投资策略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0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限(N) M<1,000,000 1.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6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6%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N<7天 1.50% - 7天≤N<30天 0.75% - 赎回费 30天≤N<180天 0.50% - N≥180天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5,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鹏扬景泰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1.4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1、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2、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3、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4、本基金可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面临最短12个月的锁定期,即在最短12个月的期限内,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转让变现。受证券市场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可流通后可能发生亏损的风险。5、《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6、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7、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发生重大信息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同》。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68-6688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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