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300836):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0836 证券简称:佰奥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1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8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0,810股至941,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4%至1.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易日内予以公告;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日及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17,4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2%,最高成交价为21.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094,665.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下简称“增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肖朝蓬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莉华女士和董事庄华锋先生分别出具《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上人员均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每人拟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增持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条——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58,715股并全部锁定;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358,715股,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不考虑其他可能引起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因素):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减持完毕,未减持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为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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