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30005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8:11:11 中财网
原标题:中青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 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47,263,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0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4,908,8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1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35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9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人,代表股份 2,37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0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35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99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6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6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独立董事 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41,1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0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6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黄环宇 杨启东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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