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601799):星宇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0月完成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项目”)工作,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为韩宇鹏先生、董帅先生。 近日,公司收到国泰君安《关于变更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董帅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委派李翔先生(简历附后)为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接替董帅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宇鹏先生、李翔先生。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附:保荐代表人李翔先生简历 李翔先生,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硕士研究生,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等。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李翔先生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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