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000501):武商集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9:06:23 中财网
原标题:武商集团:武商集团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下
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商MALL A座8楼会议室(武汉解
放大道690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洪祥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人数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344,584,6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334,357,38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10,227,284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13,308,8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4.809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479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33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7307%
备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湖北华
隽律师事务所宋晓春、钟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股东类型投票结果  审议结 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武商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A股股东339,116,61198.4131%5,353,6561.5537%114,4000.0332%通过
2武商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A股股东339,116,61198.4131%5,353,6561.5537%114,4000.0332%通过
3武商集团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股东339,116,61198.4131%5,353,6561.5537%114,4000.0332%通过
4武商集团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A股股东339,116,61198.4131%5,353,6561.5537%114,4000.0332%通过
5武商集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A股股东339,287,56798.4628%5,297,1001.5372%-0.0000%通过
  中小股东8,011,71760.1986%5,297,10039.8014%-0.0000% 
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A股股东339,089,51198.4053%5,480,7561.5905%14,4000.0042%通过
7关于银行授信和贷款的议案A股股东339,197,01198.4365%5,354,6561.5539%33,0000.0096%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股东339,231,01198.4463%5,339,2561.5495%14,4000.0042%通过
  中小股东7,955,16159.7736%5,339,25640.1182%14,4000.1082% 
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A股股东339,231,01198.4463%5,339,2561.5495%14,4000.0042%通过
注:议案8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晓春、钟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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