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002625):2023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暨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补选周小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提交的《关于增加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李华峰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5月20日,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775,66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0%。西藏映邦提交的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 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变更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5月 31日(星期五)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5月 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3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 2024年 5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年 4月 29日、2024年 5月 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因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本次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对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附件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 5月 2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 2024年 5月 29日 17:00前送达公司)。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檀顺艳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3、邮箱:[email protected] 4、邮政编码:518057 5、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3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5月 31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4年5月24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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