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300417):对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南华仪器:关于对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300417 股票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32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年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现就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1. 2023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21.17万元,同比下滑12.42%,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414.83万元,同比上升87.48%,连续两年亏损。分产品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的收入分别下降10.13%、37.75%。请你公司:(1)说明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业务的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注册成立时间、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最早时间、本期销售内容及金额、支付结算安排,交付及客户验收时点,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的回款情况,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相关客户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客户的 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曾在你公司任职。(2)结合行业政策变动的影响、在手订单、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说明公司收入下降、连续亏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1)2022年、2023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1)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日 10%。 统 款。
到发货。
注2: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款金额为含税金额。 2)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本期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注2:截至2024年3月31日回款金额为含税金额。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销售内容为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和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收入确认模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需要安装的设备及系统,在安装完工后取得客户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第二种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及系统,在交付给客户取得签收证明时确认收入。 2023年度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其中三家为本年度新增客户。因公司大多数客户为机动车检测站,客户不集中较分散,本期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收入为2,023.77万元,占2023年度收入18.04%。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回款金额为1,667.44万元,占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2023年销售额的73.05%。 2023年度公司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其中三家为本年度新增客户。本期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收入为445.67万元,占2023年度收入3.97%。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回款金额为445.34万元,占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前十大客户2023年销售额的90.29%。 本期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前十大客户的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公司任职的情形。 2、公司收入下降、连续亏损的原因 (1)机动车检测行业政策影响 1)2020年10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 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受到上述“放管服”政策影响,对机动车检测行业及下游检测运营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2)2022年9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再次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该措施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标准,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同行业公司业绩对比情况(数据取自于年度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注2:中航电测的营业收入为智能交通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来源于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与同行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近三年对比可见,受行业政策影响,行业整体呈下降趋势。 3、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1)行业标准或行业政策的影响 行业标准或者规范类积极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1)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于2018年12月实施。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路移动机械)及其修改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HJ1014-2020)要求,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进口、生产、销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国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非道路移动源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机车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截至2022年底,共有3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对低排放控制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和编码登记查验、烟度和油品抽测等监督执法。2022年,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累计上传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数据322.3万条。目前各省市陆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进行监管,应市场需求,公司研制了不透光度计、便携式林格曼黑度仪等设备推出市场。 2)2023年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该政策出台有望推动汽车新车型数量持续增加,为相关汽车检测企业带来业绩增量。 3)2022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国家标准计划,要求制定《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项目周期为18个月,目前检验规程正在审查中。如政策出台,预计将会提高机动车检测行业的技术水平,从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已立项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能检测设备及系统项目,产品已经完成样机的设计及验证测试,后续的现场测试根据新的检定规程颁布的情况准备小批试产、销售推广工作。 4)GB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21年4月实施,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针对该标准的实施,公司研发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通过安装在现场的传感器或测量仪表、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以及数据处理设备,对油气回收系统运行关键参数(回收气量、加油量、油罐及油关路压力等)进行测量、分析及传输,计算气液比、密闭性、液阻等指标并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应用于各大加油站。 5)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重点和行动举措。《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2023年3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 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明确了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随着各种“双碳”政策细则密集出台以及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扩张,我国碳计量和交易核算体系的建设不断发展,精准的碳排放量数据是碳市场稳定运行基石,具备碳监测功能组件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推进速度将会加快。公司根据自身的技术特长,积极参加国家的温室气体监测、碳排放计量活动,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导编制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标准的参编单位之一,在通过碳排放实际监测计量、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面有一定的技术的优势。相关标准已经形成团体标准并获得中国环境保护协会团体标准优秀奖。 6)2023年8月,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到 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先进的气体检测技术基础,对环境应急监测行业的可燃气体探测器的相关产品进行研发及相关的布局,可以广泛应用于石油、石化行业的炼油厂、加油站、化工厂、冶金行业、电力行业、燃气行业等存在易燃气体场所。随着政策落地,以及原有燃气报警装置到期更换及技术迭代机会,可燃气体报警器相关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截止目前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稳定,并积极拓展新客户: 截至 2024年 5月 10日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 269家客户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4,023.22万元,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24家客户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245.41万元,合计不含税在手订单金额4,268.64万元,其中2024年新增订单3,178.22万元,2023年未执行完订单金额1,090.42万元。 截至2024年5月10日新建机动车检测站潜在客户101家,分别处于需求了解、商务谈判、规划设计、产品报价阶段;机动车检测站升级潜在客户4家,分别处于需求了解、商务谈判、产品报价阶段;单机和环境监测产品潜在客户4家,分别处于需求了解、商务谈判阶段。 综上,随着各类型机动车优惠检测政策的释放及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预期机动车检测行业需求将增加;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双碳政策实施细则逐步落地,将给汽车检测和环境监测行业带来市场增量;同时新能源汽车的检测标准制定实施也将会给汽车检测行业带来良好市场预期。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稳定,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持续的技术开发能力与优秀的商务服务能力,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客户认可度。公司管理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在对原有老客户进行维护、维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大市场的开拓力度,持续对新的客户进行开发,潜在客户拓展也取得了预期效果。因此,收入的下降、连续亏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实施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内控进行了解、评估并测试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查询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背景; (3)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执行访谈和关联方检查程序; (4)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通过抽样检查相关的合同或订单、发货通知单、出库单、物流凭证,以及签收单、货物安装完工确认单或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销售收入交易的真实性; (6)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样本,检查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安装记录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公司本期前十大客户销售交易检查本期和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销售回款:抽取销售货款的银行进账单据,核对收款单位金额、日期与收款凭证是否一致。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相关客户的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公司任职的情形。 2、针对收入下降、连续亏损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施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国家在机动车检测和环境监测行业的发展状况与阶段;查阅机动车检测和环境监测行业政策及行业标准或规范,了解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 (2)核查在手订单金额对应合同,了解在手订单执行情况; (3)检查同行业业绩对比情况,复核所选同行业公司恰当性、行业地位、与公司业务相似度等; (4)查阅管理层制定的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根据行业政策、行业竞争、公司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等分析评价; (5)获取管理层对其持续经营的自评报告,了解企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所做出的评价及为改善持续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6)检查期后事项,了解截至回函日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上述回复事项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和期后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公司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 问题 2.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4,317.45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5.55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145.25万元。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69.53万元。请你公司:(1)列示公司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欠款方名称、交易内容、欠款金额占交易金额的比例、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回款障碍,是否已采取诉讼仲裁等催收措施。(2)结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账龄分布、客户信用风险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和相应的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第二、三类欠款系在经营过程因债务人出现经营不善和经营困难造成长期挂账,受行业和经营环境影响,具有不可控性。对第二、三类欠款方,公司准备或已通过诉讼进行催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类欠款方为一直合作客户,由于客户原因出现一定回款障碍,双方在合作中协商。按客户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第五类欠款方中分两种情形,第一种为个别情形,如最终客户为国外客户,因三方合作方式未谈妥搁置回款。再如因客户改生产线要求公司更改设备,涉及变更合同未谈妥挂账。第二种情形为大量小额客户拖欠,是经营过程不可避免的情况。对这类存在一定的回款障碍欠款方,公司根据客户特点进行分类催收,对继续合作的客户,加强与客户沟通,加大催收力度的方式。对经营困难的客户积极协调,给予一定的延期。对于恶意欠款方通过诉讼进行催收。本类按客户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长期未回款原因系在经营过程出现不同情形造成,具有合理性。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说明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组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行业客户特点较为分散,单笔交易额低,受行业政策和外部环境叠加影响部分欠款对象因经营不善、不再经营或资不抵债,多次催收无效、恶意拖欠货款、被注/吊销或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造成回款困难,公司对该部分应收款进行预期信用损失测试,计提单项坏账准备。 公司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同时使用迁徙率模型进行验证,即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公司对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迁徙率模型,分别测算各个组合模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以确保坏账计提充分、准确。组合应收账款坏账测算验证过程如下:根据应收账款历史数据集合,公司计算的平均迁徙率具体如下: 第一步:确定适当的风险组合、确定分类到各组合下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账龄,据此计算迁徙率。 第二步:计算迁徙率,迁徙率为上年末该账龄应收账款余额至下年末仍未收回的金额占上年末该账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平均迁徙率为最近三年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账龄分布情况计算平均迁徙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对正常信用风险组合采用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有差异,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1-5年内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原因系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公司参考应收账款迁徙和历史损失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公司业务板块与可比公司并非完全可比,故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略有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预期信用减值模式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坏账计提综合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更为谨慎、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回复: 1、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及收入确认政策; (2)根据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对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进行核查和执行函证程序; (3)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4)核查账龄长、有争议、诉讼的应收账款并了解形成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5)检查信用风险组合分类的合理性,按预期信用模型重新计算,并复核重要参数; (6)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 (7)了解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公司的应收账款催收措施,了解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2、经核查,我们认为: 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合理,对存在回款障碍的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包括采取诉讼仲和仲裁等催收措施。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式合理、依据充分,坏账计提充分。 问题 3.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 9,014.99万元,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10.93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公司期末各类别存货情况、存货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可变现净值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政策如下: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2022-2023年末各类存货及相关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1)原材料、在产品及委托加工物资的减值测试 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时,对用于直接出售的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 期末原材料占存货比例为81%,3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占比28.54%,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7.01%。3年以上库龄原材料形成原因系:2019年度根据当时经营计划采购,后受外部环境影响订单未达到预期。这部分原材料主要为稳压器、电容、芯片、检测器、主机、主控板组件等,该部分原材料具有通用性,不受或较小受库龄影响使用价值下降。在公司产品毛利足以覆盖产品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情况下,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对用于直接出售的材料,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经测算,2023年公司期末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512.23万元,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145.16万元,委托加工物资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0.29万元。 2)对产成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产成品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期末结存的产成品依据平均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2023年公司期末产成品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39.09万元。 3)对发出商品的减值测试 公司对发出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时,依据发出商品对应的销售合同价格确认其可变现净值。经测算,2023年公司期末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余额为14.17万元。 4)公司本年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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