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工(00206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需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号建工大楼 9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育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2,828,021,3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32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816,454,1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0176%,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0%;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67,200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0.308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0%。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24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6%;反对 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9%;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回避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24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6%;反对 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9%;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回避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24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6%;反对 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9%;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回避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319,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84,172,3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94%;反对 3,702,3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2,640,146,70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4,172,333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94%;反对3,702,3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回避10,101,21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科院”)为建工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建工控 股、建科院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建工控股持有表决权股份 2,630,045,497股、建科院持有表决权股份10,101,210股,均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247,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66%;反对 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9%;弃权 7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回避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319,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公司 2024年度投资计划;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24,319,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8691%;反对3,70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13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16,557,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5946%;反对11,46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重新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16,522,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5934%;反对11,4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16,518,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1,5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16,518,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5932%;反对11,5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修改《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816,522,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5934%;反对11,49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4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李博。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建筑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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