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30071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光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不满足归属条件,需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5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购置房产用于办公及经营,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便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高新利用上海区位优势,吸引企业经营发展所需的高端人才,增强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经营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20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