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30065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14点 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20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①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0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 666号 5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年 4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年 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4年 4月 24日、2024年 5月 10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173,843,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2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73,822,4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2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0,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0,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0,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3、《关于监事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4、《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5、《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暨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7、《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8、《关于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9、《关于申请 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2、《关于 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弃权 0股。 13、《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5、《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19、《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2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2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22 <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6,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4,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770%;反对 1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230%;弃权 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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