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井冈山路东侧,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俊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130,453,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0085%。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129,241,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4509%。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1,212,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77%。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3,514,5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67%。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方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4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4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4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4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4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29,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90,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5%;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228,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4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0,443,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719,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504,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5%;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9,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9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80,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08%;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27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68%;反对1,178,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36,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4751%;反对1,178,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2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25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15%;反对721,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34%;弃权4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 同意2,316,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060%;反对721,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418%;弃权47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52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29,25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15%;反对1,198,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16,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060%;反对1,198,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9,255,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15%;反对1,198,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16,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9060%;反对1,198,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9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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