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9:46:09 中财网
原标题:宝莱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14:40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 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0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人,代表股份 85,733,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4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79,350,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份的 29.99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6,383,4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人,代表股份 8,197,5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914,6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2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6,282,9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747%。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结果如下: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该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6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6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6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该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95,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9.3280%;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7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6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燕金元先生、王石女士、梁瑾女士、廖伟先生、唐文普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该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4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7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6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该提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该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01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9%;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8,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0333%;反对 1,718,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债券代码:123065 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20.958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律师、卓嘉聪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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