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20:01:48 中财网
原标题: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2024年5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
1、4名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确认,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知悉信息有限,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且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上述核查对象同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资格;
2、其他1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正常交易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及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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