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索道(002159):三特索道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4-1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0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号光谷 软件园 D1栋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爱强先生因公出差请假无法出席,公 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袁疆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人,代表股份 37,57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191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37,36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07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06,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6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人,代表股 份 25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2,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06,6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165%。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北得伟君 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 提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8.93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673%。 6、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融资规模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 权董事会在核定规模内审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6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4%;反对1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6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4%;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7.1926%;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647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01%。 9、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6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4%;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46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34%;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58.3527%;反对10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64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鲁黎、王毅验证,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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