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83816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20:16:26 中财网
原标题:方大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935,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62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莉》(公告编号: 2024-02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和》(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 说明》(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935,3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 2023年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524,32199.9809%1000.019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国萃律师、解婧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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