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5月 3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黄业华、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黄业华、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4年 5月 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黄业华先生提议将以下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拟于 2024年 5月30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请改选罗旭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提请改选贺德勇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提请改选茅剑刚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改选凌云志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提请改选金世春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6)《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关于选举王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陈仁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3)《关于选举向小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补选李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补选饶思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议将以下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拟于 2024年 5月 30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关于选举邹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2)《关于选举邢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3)《关于选举生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提案(1)至(5)、(7)、(8)适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提案(6)、(9)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提案(6)及(9)以提案(1)、(2)、(3)中全部或部分提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其中,若提案(1)、(2)、(3)未获全部通过,且提案(6)及(9)中的候选人中获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的人数超过被成功改选非独立董事职务人数的,候选人按照被成功改选非独立董事职务人数导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空缺席位数量确定成功当选非独立董事的数量并按照被投票数从多至少进行排序,排序在前者当选,超过空缺席位数量的不当选。 (3)提案(7)以提案(4)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4)提案(8)以提案(5)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年 4月 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5月 3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 2-2号喜马拉雅 N座 9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30日 至 2024年 5月 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4、5、6、7、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3、4、5、7、8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议案 9、10、11、12、14、1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年 5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决议议案:8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16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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