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20:41:46 中财网
原标题:国机精工: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4-037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8,588,891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0.777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773,0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67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815,833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1.09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8,534,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98%;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8,534,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98%;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8,534,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98%;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8,534,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8,534,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798%;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268,49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636%;反对9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515,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27%;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21,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57%;反对7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8,527,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72%;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3,6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42%;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1.00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038,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13%;反对9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6,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05%;反对9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1.6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招商银行洛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510,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984%;反对1,07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510,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984%;反对1,078,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8,534,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98%;反对5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517,2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10%;反对1,071,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罗剑烨、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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