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300494):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第1-6项议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7,086,8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489%。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为120,786,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6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64%。 (二)第7项议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3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52%。其中: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68%。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2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84%。 公司董事赖春临女士、王俊芳女士、邝耀华先生,公司监事郭敏先生、吴宝芹女士、邹学嫚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为王俊芳女士,监票人为郭敏先生。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涂娴、张典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3.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1%。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6.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7.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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