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603819):神力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8:10:54 中财网
原标题:神力股份:神力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777,8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1.58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何长林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支付 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68,777,8431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1,934 ,900100.0000.0000.00
6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及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 案1,934 ,900100.0000.0000.00
7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1,934 ,900100.0000.0000.00
8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1,934 ,900100.0000.0000.00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9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钱爱民先生及朱学忠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已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俊杰、白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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