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300439):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8:46:08 中财网
原标题:美康生物: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4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 1228号 2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及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 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与考核方案 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2023年度内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田云鹏先生、李成艾女士、徐玲女士的述职报告。

(2)上述 8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需要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登记确认。由于电话登记无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年 5月 22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5月 22日 16:00前,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人:熊慧萍、邬晓晗
会议联系电话:0574-881788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 1228号
邮政编码:315000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9。

2、投票简称:“美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 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00《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薪酬(津贴)与考核方案的议 案》   
8.00《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签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年 5月 22日 16:00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登记确认。由于电话登记无法核验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将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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