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9:01:34 中财网
原标题:联创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 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21,608,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5151%;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4,559,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724%。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87,701,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30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00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38,6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8%;反对 1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00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38,6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8%;反对 1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00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0%%;弃权0股,占出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8%;反对 1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00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38,6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8%;反对 1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00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0%;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38,6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8%;反对 1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432,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79%;反对3,73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9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965,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404%;反对 3,735,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七: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926,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44%;反对3,744,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55%;弃权0股,占出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301%;反对 3,744,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罗顺根已回避表决。

议案八: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997,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17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529,6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6%;反对 17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192,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0%;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18,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胡丽华已回避表决。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4,230,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3%;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7,618,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过,关联股东陆繁荣、罗顺根、饶威、胡丽华已回避表决。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085,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0%;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618,2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8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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