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9:21:24 中财网
原标题:山高环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3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8日、2024年 5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公司总股本由 476,696,361股变更为470,988,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 1204号
2、申报时间:2024年 5月 22日至 2024年 7月 5日之工作日 9:30-11: 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电子邮箱:ir@ belg.com.cn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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