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9:45:46 中财网
原标题:欣龙控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24-019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
网金融大厦B座23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鲍钺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4,937,87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129,11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5,808,762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8.50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50,17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00,171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558%。

2、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71,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6%;反对 1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958%;反对 166,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04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
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解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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