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00095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24-019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 网金融大厦B座23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鲍钺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4,937,87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129,11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55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5,808,762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8.50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650,17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00,171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558%。 2、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71,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6%;反对 1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3958%;反对 166,4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604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713,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5%;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443%; 反对 224,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55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解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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