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00279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9:45:49 中财网
原标题:帝欧家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 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 A座 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3,587,6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1,081,8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52,505,79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67%。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人,代表股份 196,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0,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86,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谢艾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 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3,528,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2%;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 1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611%;反对 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582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谢艾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