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模塑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24-026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05月 21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0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 8号总部办公楼 3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克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人,代表股份 372,495,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5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52,129,7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3577%。 2.21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33,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2%;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88,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34%;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0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0%;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8%;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61,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81%;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66%;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202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0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0%;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8%;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61,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81%;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66%;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33,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2%;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88,2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34%;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6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0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0%;反对58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61,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81%;反对58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86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6%;反对6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15,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67%;反对63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3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0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0%;反对58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8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61,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81%;反对58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24,687,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78%;反对6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69%;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87,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78%;反对63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69%;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0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20%;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8%;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61,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781%;反对5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66%;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孟奥旗律师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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