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21:06:18 中财网
原标题:永安林业: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4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升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
厂(以下简称“永安人造板厂”)纤维板产品的销量,永安人造
板厂拟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人源木”)签订销售合同,预计 2024年销售纤维板不超过
3
5400m ,销售总金额不超过 1200万元。

2.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福人源木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3票回避(董事吕锦程、刘丽杰、王天敬回避表决本
议案)的表决结果、监事会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
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福人源木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毕见勇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乔镇前沁村木材加工区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
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木材加工;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
售;林业产品销售;非食用林产品初加工;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农副产品销售;纸浆制造;纸制品销售;棕制品制造;棕制品
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
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
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轻质建
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
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
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
生洁具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 25447.12万
元,净资产5416.69万元,营业收入21362.55万元,净利润 -543.69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人源木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
林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
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林(永安)
控股有限公司、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福人源木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福人源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永林蓝豹”纤维板。

2.数量及金额: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销售量不超过
3
5400m ,销售金额不超过 1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
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
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销
售价格在确保永安人造板厂产品一定销售毛利率的基础上将根
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
3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销售量不超过 5400m ,销售金额不
超过 1200万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货款支付时间:每月(26—30日)支付上个月货款,每年
12月 31日前应结清当年全额货款。甲方(福人源木)在付款时
间到期后凭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乙方(永安人造板厂)开具的对
账单金额发票支付,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付款
并停止供货,乙方根据甲方进货量的大小给予甲方相应的信用额
度支持。

付款方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②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不能超过当月进货总金额的 30%,承兑银行必须是国有四大行及
股份制上市银行。

(三)供货价格
履行合同期间,永安人造板厂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产品价格,
以价格表为结算依据,永安人造板厂调整产品价格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福人源木在合同中载明的联系人,福人源木在收到价格通
知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对新的价格进行确认并回传后所产生的
订单按新的价格执行,否则视为福人源木拒绝接受永安人造板厂
的价格,永安人造板厂有权不再供应该批次调整产品价格的产品。

(四)合同期限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符
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目前,福人源木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正常履约能
力。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之外,近 12个月,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与中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累
计为 213.17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5月 21日
召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
与中国林业集团福建福人源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调查了解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审
阅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
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采购合同;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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