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00227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28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星期二)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友阿总部大厦13楼13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子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6,95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895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527,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00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4,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91%。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名(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3,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65%。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注:百分比差额为四舍五入导致)。 1、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1,598,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46%;反对5,353,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8.1 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2 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3 监事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1 候选人:胡子敬先生,赞成406,462,0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候选人:胡硕先生,赞成406,464,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候选人:陈学文先生,赞成406,460,1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候选人:龙桂元女士,赞成406,49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7%,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胡子敬先生,赞成6,013,3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678%。 10.2 候选人:胡硕先生,赞成6,015,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984%。 10.3 候选人:陈学文先生,赞成6,011,4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88%。 10.4 候选人:龙桂元女士,赞成6,046,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752%。 1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1 候选人:谭光军先生,赞成406,46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候选人:杨迪航先生,赞成406,460,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候选人:汪峥嵘女士,赞成406,46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1.1 候选人:谭光军先生,赞成6,011,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0%。 11.2 候选人:杨迪航先生,赞成6,011,3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0%。 11.3 候选人:汪峥嵘女士,赞成6,011,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0%。 以上7位当选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2.1 候选人:谢红波女士,赞成406,46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候选人:刘立坚,赞成406,460,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2.1 候选人:谢红波女士,赞成6,011,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70%。 12.2 候选人:刘立坚,赞成6,011,3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70%。 以上2位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达代炎,黎雪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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