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6:10:51 中财网
原标题:七彩化学: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与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通知,鉴于其二人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在公司的各项表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根据徐惠祥先生与臧婕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在公司的各项表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徐惠祥
身份证号码:210***************
乙方:臧婕
身份证号码:210***************
(一)甲方为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投资”)的股东,持股为72.50%,且惠丰投资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的股东,持股为21.62%;甲方直接持有七彩化学15.54%。乙方为七彩化学的股东,持股为7.35%,且同时为惠丰投资的股东,持股为8.25%。


股权结构图
(二)甲方与乙方为夫妻关系,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在公司的各项表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1、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且乙方作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与甲方的表决保持一致,不再单独表决。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3、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对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本协议双方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双方名义共同提出议案或行使表决权;如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意见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协议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5、双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7、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8、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徐惠祥先生与臧婕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徐惠祥先生与臧婕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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