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覃宝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及子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以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江鲁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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