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比佰(83176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4-039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怡乐路181号D栋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国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44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杜半之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 报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2023年年 度报告》《拾比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社会经营环境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 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同时,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就其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就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汉龙)》《拾比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美娥)》《拾比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雁鸣)》《拾比佰: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非独立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公司非独立董 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70,3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2%;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珠海市拾比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杜国栋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为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128,8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刘丙炎、刘翠香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0-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其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 29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并就2023年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则及要求,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 比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438,87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股数 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纪勇健、韦沛雨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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