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灵(002424):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ST百灵 公告编号:2024-043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844.00万股(含)至1,688.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5月2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7,724,812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1.26%,最高成交价为8.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3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110,967,693.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 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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