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119,21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84,896.13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10,519,395.85元(均为证券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965,500.28元。2021年1月13日,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减含税发行费人民币10,519,395.85元(发行费共计 2,101.939585万元,2020年度预付 1,050万元)后的资金净额人民币414,965,500.28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1】第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5月15日止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入安排如下:
截至2021年1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8,179.99万元,均已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海纬机车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根据产品研发规划调整部分研发设备,调整项目建设期,调整后项目投资总额未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变,由于已实施完毕的“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924.85万元,公司拟将项目结余资金中 29.42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实施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自筹,变更为全部使用募集资金3,929.42万元。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结余资金中895.43万元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项目结余资金中剩余29.42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该项目募集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产品研发方向的实际情况,为长期积累的铸造、机械加工技术,围绕国家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开发更高速度等级的高铁制动盘产品,以及适应市场需求的各种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盘产品而设立的。截至 2024年 5月 15日,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929.4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639.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1,359.5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合理存放和安排募投资金获得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九、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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