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002453):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9:16:15 中财网
原标题:华软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2024年5月22日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辉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和授权代表 7人,
代表股份 354,270,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609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51,487,82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 43.2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7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中小股东和授权代表5
人,代表股份2,7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6%。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783,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2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
决了以下提案:
1、会议审议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舞福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及吴细兵先生(合计持有351,487,826股)已回避表决。

2、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会议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会议审议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1,487,82699.2144%2,783,0000.785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002,783,0001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122,92699.9583%147,9000.04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635,10094.6856%147,9005.3144%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10、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122,92699.9583%147,9000.041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635,10094.6856%147,9005.3144%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13,753,80399.9790%65,9000.02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吴细兵先生(持
有40,451,123股)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

13、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4,204,92699.9814%65,9000.018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717,10097.6321%65,9002.367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菲、刘子妍
3、结论性意见:华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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