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000711):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9:25:38 中财网
原标题:*ST京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6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位激励对象主动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2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995.00万份。

除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数量有所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2、截止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止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2024年5月21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予21,995.00万份股票期权。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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