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德艺文创(300640):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9:41:24 中财网
原标题:德艺文创: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4-058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
艺文创”)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312,452,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459,000股后的股本 310,9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21,769,539.8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实际股数为310,993,427股,实际现金
分红总金额为21,769,539.89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现金分红及据此
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
金分红比例,即21,769,539.89元=310,993,427股×0.07元/股;
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即0.696731元=21,769,539.89元÷312,452,427股×10;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696731元/股=21,769,539.89元÷312,452,427股。

综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696731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452,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59,000股后
的股本310,9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
元(含税),共计派发21,769,539.8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12,452,427股;其中,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共计1,459,000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452,427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459,000股后的股本
310,9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815吴体芳
202*****979许美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
金分红比例,即21,769,539.89元=310,993,427股×0.07元/股;
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即0.696731元=21,769,539.89元÷312,452,427股×10;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0696731元/股=21,769,539.89元÷312,452,427股。

综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696731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1号
咨询联系人:吴艳菱、齐琳
咨询电话:0591-87762758
传真电话:0591-87828800
八、备查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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