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44,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40.8万元。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新南金湖一路3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丽娟 咨询电话:0769-86766535 传真电话:0769-8676154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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